龙少忠
创始合伙人/资深律师

龙少忠律师于1990年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,并执业于原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(国办所)。1994年,与原律所的核心骨干辞职下海,创建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,成为该所创始合伙人。

龙律师从业三十余年,办理的案件,其数量难以历述,案件类型纷繁。刑案中,有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受贿罪、合同诈骗罪、走私罪、强奸罪、吸毒罪、破坏通信设备罪,等等。辩护中,均能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,因而使得被告之权益得以最大的保护——或无罪释放,或重罪改为轻罪,又或适用缓刑,或从轻量刑。而代理的民商案件中,长年担任上市公司、地产开发商,以及具有甲级装修资质的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,对前述公司业务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有深入的研究,因此所办理的案件多能达到预期效果。近年来,承办了业主对开发商提起的群体诉讼,获得了远远超出同类判决认定的赔偿金额,业主们对和解结果赞许有加。另外,所代理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,通过向最高法院申诉,终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决,从而为某公司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。至于办理的其他民商案件,不在话下。

从业心得:精通业务,认真负责;诚信为本,不欺不诓;“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”。

如得所托,不负重托。

专业人员
  • 黄士林
    首席合伙人

    本所首席合伙人。

   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。曾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处长、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顾问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。

    1993年-2004年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2000年-200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。自1995年起至今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、兼职教授。

    法律专业职称为一级律师,任广东省高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,具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。

    1986年在北京考取律师资格,并从事兼职律师业务。自1988年1月转入深圳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办理了数百宗民商事诉讼与非讼案件。曾为政府机关、新闻媒体、上市公司、证券交易所、航空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、外资企业、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长期提供法律服务,在法律界享有盛誉。擅长的专业领域为:企业并购及债务重整、公司股权及项目转让、证券金融、房地产业。

  • 畅学军
    主任/执行合伙人

    本所主任合伙人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。1998年以前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职务,1998年3月移居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。在长期的法院工作及律师工作中,学习、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,熟悉各类民事、商事案件的审判、执行工作,尤其对各类涉及房地产、城市更新、公司并购、不良资产处置等类型的案件及非诉项目有较深入的研究。从事律师职业后,先后代理了百余起商事、民事等各类型案件,其中包含多宗二审、再审、发回重审的重大、疑难案件,多次为境内外企业、个人提供法律服务,历任多家房地产、商贸、餐饮、科技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,畅律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、丰富的专业知识及良好的工作成果,获得客户广泛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