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学学士,广东圣天平(龙华)律师事务所的派驻律师,现任深圳整形美容行业协会及某国有烟草公司法律顾问律师。从业以来,接受境内外客户委托,先后承办了大量诉讼、仲裁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业务,主要涉及证券、公司、涉军、民商事纠纷、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,其中相当部分为疑难、复杂案件,其中代理过海关总署亲自督办的“使命一号”特大型走私普通货物案件,接受委托为某被告进行辩护,取得非常良好的效果并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肯定,执业以来积累比较丰富的执业经验。曾先后担任过数家上市公司、医疗美容机构、国有企业、国有传媒公司等公司法律顾问,长期参与企业间的商业谈判,代为草拟、审查各类合同、协议、章程等,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技巧。具备高度的敬职敬业精神,尽心尽责,认真细致,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。
本所首席合伙人。
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。曾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处长、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顾问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。
1993年-2004年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2000年-200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。自1995年起至今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、兼职教授。
法律专业职称为一级律师,任广东省高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,具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。
1986年在北京考取律师资格,并从事兼职律师业务。自1988年1月转入深圳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办理了数百宗民商事诉讼与非讼案件。曾为政府机关、新闻媒体、上市公司、证券交易所、航空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、外资企业、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长期提供法律服务,在法律界享有盛誉。擅长的专业领域为:企业并购及债务重整、公司股权及项目转让、证券金融、房地产业。
本所主任合伙人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。1998年以前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职务,1998年3月移居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。在长期的法院工作及律师工作中,学习、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,熟悉各类民事、商事案件的审判、执行工作,尤其对各类涉及房地产、城市更新、公司并购、不良资产处置等类型的案件及非诉项目有较深入的研究。从事律师职业后,先后代理了百余起商事、民事等各类型案件,其中包含多宗二审、再审、发回重审的重大、疑难案件,多次为境内外企业、个人提供法律服务,历任多家房地产、商贸、餐饮、科技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,畅律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、丰富的专业知识及良好的工作成果,获得客户广泛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