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宝国
资深律师

本所执业律师。

姚宝国律师1988年7月西北大学经济管理系本科毕业,获经济学学士学位。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。

姚律师擅长商事领域的争议解决,代理过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、项目投资转让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诉讼、仲裁业务。出庭法院包括基层法院、中级法院、高级法院、最高人民法院等。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(证券公司、房地产公司、物业管理公司、酒店、工厂、大学、中学等)的法律顾问,曾兼职大学法律课程教师。

姚律师参与的较重大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包括:深圳某房地产公司与小业主房地产间的150余宗买卖合同纠纷案、深圳某房地产集团与小业主间的500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、杭州某房地产公司、浙江某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某信托公司涉及标的6.5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、深圳某创业投资公司诉北京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、北京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标的6000万元股权转让纠纷案、深圳某房地产公司诉深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的12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、深圳某小额信贷公司诉自然人涉及标的10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、深圳某房地产公司公司诉深圳某实业公司名誉侵权案件、深圳某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标的35亿元破产清算案件、深圳某宾馆被政府责令关闭案、深圳某公司诉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某股份合作公司涉及标的2800万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。

姚律师代理过的其它案件还包括: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、物业管理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、继承纠纷、物权确认纠纷、相邻关系纠纷、拍卖合同纠纷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、保险合同纠纷、广告合同纠纷、物件损害责任纠纷、劳动争议纠纷,等等。

专业人员
  • 黄士林
    首席合伙人

    本所首席合伙人。

   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。曾任国家劳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处长、深圳市法学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顾问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。

    1993年-2004年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,2000年-200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。自1995年起至今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。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、兼职教授。

    法律专业职称为一级律师,任广东省高级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,具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。

    1986年在北京考取律师资格,并从事兼职律师业务。自1988年1月转入深圳从事专职律师以来,办理了数百宗民商事诉讼与非讼案件。曾为政府机关、新闻媒体、上市公司、证券交易所、航空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、外资企业、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长期提供法律服务,在法律界享有盛誉。擅长的专业领域为:企业并购及债务重整、公司股权及项目转让、证券金融、房地产业。

  • 畅学军
    主任/执行合伙人

    本所主任合伙人,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。1998年以前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职务,1998年3月移居深圳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。在长期的法院工作及律师工作中,学习、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,熟悉各类民事、商事案件的审判、执行工作,尤其对各类涉及房地产、城市更新、公司并购、不良资产处置等类型的案件及非诉项目有较深入的研究。从事律师职业后,先后代理了百余起商事、民事等各类型案件,其中包含多宗二审、再审、发回重审的重大、疑难案件,多次为境内外企业、个人提供法律服务,历任多家房地产、商贸、餐饮、科技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,畅律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、丰富的专业知识及良好的工作成果,获得客户广泛好评。